独立法条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环境保护部会同农业部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技术规范。 农业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制定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等技术规范。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环境保护部会同农业部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技术规范。 农业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制定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等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