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三章 调查与监测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会同农业部等部门建立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制定调查工作方案,每十年开展一次。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