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行李运输

第三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非托运行李不得违反国家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相关规定。

在收运行李时或者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任何物品,承运人应当拒绝收运或者终止运输,并通知旅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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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