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客票变更与退票第二十六条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上述时间不含金融机构处理时间。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