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章 客票销售第十八条购票人应当向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必要个人信息以及旅客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