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1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1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