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七章 市场监管总局管理的国家局立法程序第五十二条药监局和知识产权局报送的规章草案经市场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签署总局令予以公布。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