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市场监管总局管理的国家局立法程序

第五十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法制机构对药监局和知识产权局报送的规章送审稿进行审查后,提请市场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总局局务会议审议规章草案时,由药监局和知识产权局在会上作说明,总局法制机构作审查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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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