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但不得称“条例”、“通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