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解释、修改、废止和翻译第四十四条规章的修改、废止,一般由规章的起草机构提出,并参照规章制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规章修改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文本。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