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第五章 审议、公布和备案

第四十条

规章公布后,起草机构、总局法制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对涉及重大政策的决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进行解读,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易于接受的方式解读,便于社会公众遵照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