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审议、公布和备案第三十七条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署名及公布日期。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