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审查

第二十九条

规章送审稿中涉及重大疑难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问题和社会生活中新出现问题的,可以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专项研究。受委托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社会信誉良好; (二)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三)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研究力量,有较强的数据采集分析、决策咨询和政策评估的经验和能力; (四)具备开展专项研究所需的其他条件。 接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委托约定提交专项研究报告。接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将专项研究工作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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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