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技术发展与治理
第六条
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平等互利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公共训练数据资源平台建设。促进算力资源协同共享,提升算力资源利用效能。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扩展高质量的公共训练数据资源。鼓励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软件、工具、算力和数据资源。
- 制定机关
- 国家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广电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