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养殖和捕捞

第九条

在渤海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沿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因结构调整转产转业的当地渔民享有取得养殖证的优先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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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