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沿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渤海生物资源状况,提出控制和压缩捕捞强度的措施,调整捕捞业生产结构,引导和扶持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