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生物资源增殖第二十一条禁止在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经济鱼、虾、蟹类的产卵场等敏感水域进行放流。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