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生物资源增殖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经济鱼、虾、蟹类的产卵场等敏感水域进行放流。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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