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第十七条

第三章 生物资源增殖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采取人工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建设等多种形式,增殖渤海生物资源。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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