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章 养殖和捕捞

第十三条

在渤海从事捕捞活动,应当依法申领捕捞许可证,按照捕捞许可证确定的作业场所、时限、作业类型等内容开展捕捞活动,并遵守国家有关资源保护规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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