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养殖和捕捞

第十一条

取得养殖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养殖证确定的水域滩涂范围和规定的用途从事养殖生产,遵守有关养殖技术规范。养殖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池塘清淤应进行合理处理,防止水域污染。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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