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资料的管理和发布

第十八条

以科技部名义公布的综合科技统计调查资料,由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主管司局报科技部领导审定;以科技部名义公布的专项科技统计调查资料,经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主管司局会签,报科技部领导审定;以科技部相关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名义公布的专项科技统计资料,由其自行公布,并报科技统计工作主管司局备案。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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