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七条

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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