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与公布

第三十一条

高校档案开放应当设立专门的阅览室,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著录标准按《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执行),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计算机查询系统等,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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