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