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及时处理。 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