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与其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至少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当将复制件送交高校档案机构保存。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