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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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