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