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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