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5日”、“10日”、“20日”、“30日”均指工作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