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我国体育运动项目统计世界冠军、奥运会冠军(金牌)的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关于我国体育运动项目统计世界冠军、奥运会冠军(金牌)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本办法由国家体委综合司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