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我国体育运动项目统计世界冠军、奥运会冠军(金牌)的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关于我国体育运动项目统计世界冠军、奥运会冠军(金牌)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体育运动竞赛以获得世界冠军、奥运会冠军(金牌)为最高名次。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