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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