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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