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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