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对擅自改变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措施,并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令责任人及时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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