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对节能工程建设实施监理。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