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六章 教 育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新接收的戒毒人员进行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的入所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强制隔离戒毒有关法律法规、所规所纪、戒毒人员权利义务等。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