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三十条

第四章 管 理

第三十条

遇有戒毒人员脱逃、暴力袭击他人等危险行为,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可以依法使用警械予以制止。警械使用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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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