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3年第7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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