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第二十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