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十六条

商务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变化,负责确定和调整需要监测的生活必需品品种。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居民消费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测的生活必需品品种,并报商务部备案。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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