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劳服企业是依法持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