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鼓励人民防空行业协会发挥好政策宣传、行业自律作用。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