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