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三条从事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应当通过国家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能力认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