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三十条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3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