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1号:《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第九条
实施广播电视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实施广播电视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