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1号:《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1号:《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本规定中“三日”“五日”“七日”“十日”“二十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