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1号:《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1号:《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三节 听证程序第四十四条听证结束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