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1号:《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实施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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